2017合肥市包河区卫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2)
2017-09-22 10:53淮北卫生人才网 来源:包河区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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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社保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和合肥市统一公开招聘的同岗同酬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二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须有面试成绩)人员未达到要求的比例,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当日所有实际参加面试(有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中考试科目二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中国·包河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初选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区卫计局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妊娠未做完体检项目、医院未能出具体检合格报告的,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保留岗位指标,待补检后根据医院正式结论决定取舍。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所在面试考场平均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中国·包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手续、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报考同一类型岗位的,如未明确具体工作单位,须服从分配。
3、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在聘期间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岗同酬。
六、其它
1、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0551-63357242(合肥市包河区人社局)
0551- 63357406(合肥市包河区卫计局)
3、监督电话:0551-63357823、63357296
4、建立包河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并与相关单位共享。凡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纳入诚信档案。
5、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s://www.hfpta.com)
中国·包河(https://www.baohe.gov.cn/)。
附件1:《合肥市包河区卫计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2017合肥市包河区卫计局公开招聘报名入口-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7日16:00)
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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