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公遴选考试职位表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自治区直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计划遴选218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附件:《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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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以下参公单位中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中央及自治区设在盟市及以下地方的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到2021年10月(含)。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及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7.职务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